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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建筑与设计创作高级研修班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建筑师、室内设计师,以及相关专业的设计师。
- 建筑与室内设计行业企业中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的设计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标:
- 从广大建筑设计创作从业人员的现实需要出发,通过国内外著名建筑师个人创作观念的阐述以及创作作品的剖析,提高和拓展学员建筑创作的视野和水平,丰富和更新学员建筑设计的理论知识,加强建筑设计的构思能力,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富有国际竞争力的建筑设计高级人才。
- 为建筑与室内设计行业资深专业人士提供一个与国内外建筑设计名家及业界精英学习、对话和交流的平台。
- 了解并研究国内外著名设计公司的管理、代表作品及服务营销方面的优势,加强国内设计企业的管理及市场竞争能力。
三、师资来源:
1.研修班课程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全面负责教学,专业课程师资主要由清华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等知名院校专家组成。同时聘请国内外的著名学者与专家。
2.师资安排(排名不分先后)
吴良镛 |
庄惟敏 |
林伟而 |
陈丹青 |
承孝相 |
戴复东 |
方振华 |
何镜堂 |
张永和 |
崔恺 |
保罗·安德鲁 |
张雷 |
梁志天 |
艾未未 |
陈俊豪 |
四、课程特色:
- 摒弃纸上谈兵的泛泛说教,所有的专业理论及案例分析课程,委派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师资亲临授课,通过精心设计的专题讲座、个案研究、实地考察、课堂辩论和小组讨论,培养与增强你的洞悉与分析能力。
- 作为建筑设计行业高端培训,将建立以专家、学者、设计名家三位一体的校友网络,通过举办交流沙龙等活动帮助学员建立丰富的人际关系网络。
- 为了提高学员的业务水平,在学员结业时统一提供代表作品及行业论文一份。注:(届时将以“清华大学建筑与设计创作高级研修班优秀作品及论文集”的形式出版发行,并选择部分代表性作品刊登在相关学术期刊上)
五、课程设置:
模块一、管理类课程
- 设计机构的业务管理与流程规范
- 设计机构市场营销与品牌化建设
- 团队融合协作拓展训练
- 演讲与口才
模块二、专业类课程(部分课程根据学员统一反馈可调整)
A、建筑创作方向
环境行为学 |
建筑创意思维 |
建筑创作实践与评析 |
建筑设计理论前沿 |
中西建筑文化与历史 |
建筑设计与风水 |
B.设计类型与经验应用方向
酒店设计 |
商业空间展示与品牌店设计 |
餐饮娱乐及场所设计 |
别墅设计 |
园林规划与景观设计 |
公共环境与现代艺术 |
C.其他
模块三、辅助课程
1.学员作品点评;实地考察、参观
2.定期学术交流互动沙龙
3.建设学习互动平台,建立终身学习的氛围
4.出版学员作品集,推动并宣传学员代表作品
六、课程考核:
采用提交专业方向结业报告或论文的形式予以考核。
七、学员结业及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颁发:“清华大学建筑与设计创作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证书加盖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专用钢印和建筑学院公章,证书编号可登陆清华网站查询。学员学习档案保留在学院,可供人事组织部门用人参考。
八、教学方式与地点:
1.上课地点:北京清华大学
2.采用不脱产学习方式集中授课,连续6个月每月一次,每次三天,时间安排在每个月末的
周五至周日。
3.上课时间:2007年12月20日,19日报到。
九、报名方式:
1.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持2张1寸及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 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相关工作业绩及获奖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2.报名注册费800元
3.经审核通过后,将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人民币共19800 元/人,费用包括学费、讲义费、教学管理费和文具资料费、学习期间
午餐、交流酒会和举办沙龙等。(不含面授期间的住宿及交通费)。
2.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或现金交至清华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户 名:清华大学(002)
帐 号:0200004509089131550
注:请在汇款凭证“汇款用途”栏注明“清华大学建筑与设计创作高级研修班”字样,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到招生办010—80794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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